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
东莞市妇联第十五届执委常委
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客座教授
暨南大学法学/知识产权学院校友会副会长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东莞市普法办法治宣讲团成员
东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广东省妇女维权站(东莞站)法律专家
广东省律协第十二届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协第八届理事
东莞市律协第七届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
东莞市律协第六届宣传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授予“优秀专家志愿者”;
东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维权站星级专家”;
2018年10月,当选为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五年;
2019年7月,被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评为“2018-2019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参与法援工作优秀共产党员”;
2020年6月,被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评为“2019-2020年度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21年8月,被东莞市总工会被为第四届工会律师团2020年度工作表现优秀律师;
2021年8月23日,获评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心得》“百篇思悟文章”;
2021年12月,当选为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