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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解析:法定代表人擅自持有挂失补办的印章就能代表公司吗?
作者:袁晶
浏览:272 发布时间:2024/4/7
法定代表人擅自持有挂失补办的印章就能代表公司吗?  答案是否定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基于个人原因,未经股东同意擅自挂失补办公司印章(本文简称“新公章”)、证照及银行U盾,股东如何维权?实务中通过行政申诉或民事诉讼途径,股东索回或缴销新章证照是很难的,维权周期也比较漫长。

失去“新公章”把控权的股东,应该如何有效应对“新公章”引致的法律后果?我通过本文将本次办案的实务经历进行分享,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又以“新公章”起诉股东及第三人的情况下,如何厘清应诉思路与逻辑,关乎案件成败。

一、案件背景
1. 刘总(实际控制人)投资了A公司,是公司的唯一投资人,多年来一直实际控制并经营公司,基于一些特殊原因,刘总并未实际登记为公司股东,而是委托张三代持全部股权,并委托张三担任法定代表人。但这家公司的印章证照及U盾也一直是由刘总所掌控。

疫情放开后,A公司经营状况开始好转。“法定代表人”张三索要股权未果,激发矛盾,便利其法代身份挂失补办公司印章、证照及银行U盾。并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在会计所签收了公司会计凭证。

2. 随后,张三以“新公章”起诉刘总(实际控制人),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诉请实际控制人返还会计凭证记载的转至个人银行账户的几笔款项。

二、应对方案
基于朴素的道德价值观衡量,张三并非实际股东,仅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竟然起诉实际控制人,所以刘总对本案抱有必胜的要求。

1 从法律角度给出分析意见,案件存在败诉风险
实际控制人可谓义愤填膺,无法接受败诉的风险,我们完全理解。刚好本案同时起诉了第三方,当时第三方的律师与我们的初步判断一致,认为张三是法定代表人,持有会计凭证等有利证据,如果实际控制人无法证明款项用于公司,败诉难以避免。

2 持有公章真能代表公司吗?
我觉得不能,这个是我个人的一点不同看法,案件事实是原本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银行U盾等均由刘总实际控制,一直都在刘总手头,张三重新挂失补办的事实依据是虚假的,此外,刘总与张三也签署过《股权代持协议》,加之张三另案起诉要求解除该份代持协议。基于此,我认为本案的起诉本质上是张三的个人意志,并非公司意志,还是有胜诉的机会。

三、积极应诉
我们对手头现有资料梳理归类,并当庭提交刘总持有的原本的公司证照、印章及银行U盾,包括我们另行控告张三的报警资料等。庭审中,我们积极引导法庭审查我方的证据逻辑,核心阐述了“尽管公章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但法律并未规定持有公司公章的人仅凭其持有公章的事实就能够直接代表公司意志,持有公章是一种客观状态,某人持有公章只是反映该人可能有权代表公司意志的一种表象,至于其是否依授权真正体现公司意志,仍需进一步审查。”,本案证据能够证实张三并非实际投资人,其持有的公章是“虚构”事实挂失的,而案件的被告是双方均认可的实际投资人及股东,张三的诉请显然不能代表公司意志。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观点,驳回了张三的起诉。

四、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新规定
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新《公司法》这个新的规定,强调了法定代表人权责一致,通过条款调整打击法定代表人挂名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实际控制人让他人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实际做法。同时也规范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赋予公司向法定代表人追偿的权利。


五、办案心得
1. 虽然股东会才是公司法定最高权力机关,但法定代表人若违背股东会意志,并擅自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话,那么其代表公司所对外形成的绝大多数合同,均会对公司产生约束力。

2. 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挂失补办途径,获取对营业执照、公章、U盾的实际管控,进而控制公司的财务结算权。此外,法定代表人还能去银行查询公司明细账,以及办理公司账户冻结业务,甚至可以利用公司名义办理银行贷款,并支配资金用途等等。

3. 《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从事民事诉讼活动。这意味着,他可以利用公司财务不规范的漏洞,操纵公司对其想要攻击的股东、高管等提起损害公司利益之诉,以及提起刑事控告等,这是比较可怕的。

4. 公司控制权应提前安排规划。常见的控制权安排方式,除了董事会的席位外,还包括股权结构与章程设计、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以及印章执照管理制度等,还应结合新《公司法》的规定,彻底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当公司处于和平发展时期,这些问题是不会显露出来的。但股东争端发生后,对手就很可能就会利用法定代表人身份来冲击实控人的地位,甚至动议公司股东会改组董事会,并撤换公司管理层等,导致实控人失去辛苦奋斗的事业。因此,签订详细的代持合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前做好控制权的强化安排等等,对于公司的稳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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