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国荣律师经办的一起民事案件(该案已入选本所“二十周年经典案例”)受到东莞电视台法治专题栏目《平安东莞》的关注和报道。
“谎言”的代价
01 案情回顾
来自广东信宜的陈某夫妇在道滘经营着一家米粉批发店,每天一大早,陈某都会开着自己的小货车将从食品厂买来的米粉挨个送到客户店里。2021年8月27日早上7点,陈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与黄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死亡。经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陈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后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当时死者家属向陈某索赔,陈某表示,自己已经买了保险,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拒赔。
死者家属索赔无果后,遂将陈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车辆损失等共计87万多元。与此同时,作为本案第三人的东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也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向其支付已垫付的医疗费94000多元。庭审中,保险公司出具了一份勘察笔录,认为陈某开货车是帮他人营运,以此作为他们拒绝理赔的理由。
对此,陈某辩称,自己只是开车去食品厂购买米粉后转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运费以及人工费等,并非保险公司所说的营运行为。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采信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一审判令被告陈某向死者家属支付各项赔偿费用45万多元,并向本案第三人东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支付医疗费7万多万。一审判决下达后,陈某不服遂提起上诉。
02 律师策略
曾国荣律师接受本案代理后,通过对案情背景的深入了解、案涉笔录的调查取证等工作,逐渐找到了案件突破点。
曾国荣律师认为,尽管陈某在保险勘察笔录中自认帮食品厂运米粉,每包赚取2元运费的描述,但事实上,陈某只是用自家小货车把从食品厂买来的米粉配送给客户,从中赚取利润,并非帮食品厂送货的营运行为。经过与陈某反复沟通并仔细查阅了卷宗,曾国荣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这份勘察笔录存在疑点,因为没有任何相关视频资料,也就不能完全证明这个客观事实。
为了推翻陈某在保险勘察笔录中的自认事实,曾律师建议陈某向法庭补充与食品厂之间的往来账目、支付凭证等资料。以此证明陈某跟食品厂之间仅仅是买卖关系,而非营运合同关系。
03 判决结果
2022年12月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保险公司依然坚称陈某是帮食品厂送货赚取运费,属营运性质,陈某擅自改变被保险车辆的非营运性质,触犯了保险合同的免赔条款,保险公司拒赔合法有据。根据上诉人陈某提交的相关证据以及查明的客观事实,二审法院认为陈某的上诉理由成立,依法对原审判决作出了改判。
04 结语
本案虽然并非新型案件,但如若按一审判决执行,对当事人陈某及其家庭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由于陈某文化程度仅为小学,遇到突发事情时无所适从,精神也高度紧张,才会在保险公司进行询问时,在笔录中做出明显不利于自己的陈述,对于该自认行为,若审理案件的人员仅是从卷宗材料的表面进行审理,未能综合全案证据,甚至深入到现场去了解、核实客观事实,确实容易作出不利于陈某的判决。所幸的是,二审法院注意到该情节,也要求补充了一些相关证据,最后排除了自认事实的法律效力,采信了上诉人的所有观点,使本案得到了客观公正的判决,也让当事人从巨大危机中解脱出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制盛邦律师将深入践行社会责任担当,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莞、法治东莞作出积极贡献。
栏目简介
《平安东莞》栏目是由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多家单位联合打造的电视法治专题栏目。目前,该栏目已经成为推进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提升全民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重要舆论宣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