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精英
联系方式
  • 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 0769-22313111
    400 616 0769
  • 0769-22502111
  • everwin0769@163.com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会展国际大酒店3、4楼
高级合伙人
当前位置:律师精英 > 高级合伙人 > 赵小兔
赵小兔律师现为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担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一职。

工作经历
赵律师原籍江西省余干县,现户籍广东省东莞市;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至今已经在东莞执业超过10年。

专业领域
赵律师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公司法律、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劳动法律等。

社会活动
赵律师现任的社会职务包括: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委员会,主任;
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第六届东莞市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
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深圳市余干商会,副会长;
东莞市五金机械模具行业协会,法律顾问;
几十家东莞公司的法律顾问团,首席律师;

主要业绩
赵小兔律师近年来部分诉讼案例:
受托代理深圳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某电子有限买卖合同纠纷(对方反诉,质量纠纷)案,涉案金额二百多万元,赵律师代理原告深圳公司胜诉。
受托代理东莞某木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某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对方反诉,质量纠纷)案,涉案金额四百多万元,立案后经赵律师与对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调解,成功收回三百六十多万元货款(确实存在部分质量问题,原告同意扣除10%的货款)。
受托代理东莞方某(占上海公司30%股权)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涉案金额六百多万,立案后,经赵律师多次前往上海与公司大股东协商,最终庭外和解,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成功为方某收回了股金一百八十多万元。 受托代理佛山市某展示用品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东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案,并获得法院准许,案件进入破产程序;
接受劳动者委托代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经赵律师组织相关证据、提出法律意见,最终经调解或法院(仲裁庭)裁决结案,成功为劳动者收回加班工资、非法解雇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因企业方原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
赵小兔律师近年来部分非诉讼案例:
受托为东莞邓某与清远市梁某、陈某(清远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前期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合同起草、谈判、修改,进行律师见证,办理工商登记。(股权转让的实际目的是购买对方土地使用权进行房产开发,转让价款一千二百万元。)
受托为东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横沥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进行前期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合同起草、谈判、修改,并成功达成协议。(合作开发的实际目的是购买对方土地使用权进行房产开发,转让价款八千二百万元。)
受托为东莞潘某与香港陈某(外资企业东莞市某鞋业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前期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合同起草、谈判、修改,向外经贸提出申请材料,办理工商登记。(股权转让的实际目的是购买对方厂房、宿舍楼、办公楼开办公司,转让价款二亿二千多元。)
受托为江西金某退出东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事宜发律师函、谈判,经赵律师多次与公司另两个股东谈判、协商,最终金某成功退股,与公司另两个股东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收回八十多万元股金及溢价。
受托参与协助东莞某服饰有限公司债转股业务,涉案金额二千多万元。
受托代理东莞邱某在湖北武汉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宜昌某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的一千多万债务进行清理,赵律师同邱某一起多次前往武汉,经过与宜昌公司多轮谈判、协商,最终以折合七百五十万元的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以及对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宜昌公司。
多次接受各企业的委托,向债务人(拖欠货款)发出律师函,并经赵律师电话跟踪、协调,许多货款均得以成功收回,减少了委托方的不必要的诉讼以及诉讼支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赵小兔
职位: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19200610997617
电话:13726480060
E-mail:top_law@163.com


    专注领域

订购我的法制
企业邮箱  金助理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2141435号-1 电话:0769-22313111  传真:0769-22502111 法律咨询热线:400 616 0769 设计制作:东莞市优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订购我的法制